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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社會業餘巡迴賽

  隊際聯賽報名辦法 (早鳥專案)

 

 

 

一、隊際聯賽組年度參賽資格

各參賽球隊所確定的選手大名單中最多為20名最少為12名選手組成,每輪比賽中,各隊必須在註冊的大名單中派出8位隊員參加比賽,其中男、女選手的數量不限,在本年度的分區賽、外卡賽和總決賽,代表球隊參賽的選手都必須出自該名單。

 

二、參賽選手均要符合下列幾項條件

1.民國78年(含)以前出生(滿25歲)業餘球友。

2.職業選手、專業教練謝絕參賽。

3.曾參加職業公開賽,未表明業餘身分者,不得參賽,最終資格由主辦單位認定。

 

三、隊際賽分組

球員須由年滿25歲之業餘球友組成,北、中、南各區預計10~12隊。

每名選手在本年度內僅能代表同一球隊參賽。

各球隊可在2016年8月1日前提出異動名單一次,人數不超過四人。

 

四、隊際聯賽組賽制介紹

本年度的隊際聯賽分為三個階段:

第一階段:分區賽(四人四球比洞賽在北中南各區進行,各區取分區積分累積最高前兩名)。

第二階段:外卡賽(四人四球比桿賽各區分區三,四,五名共九支球隊,取總桿總和最低兩隊)。

第三階段:年度總決賽(第一天四人四球比桿賽,第二天四人二球比桿賽各區分區前兩名和

外卡賽前兩名共八支球隊,取總桿總和)。

 

五、參加各分區賽的區域劃分

北區:新竹(含)以北,包含宜蘭。

中區:苗栗(含)以南,雲林(含)以北。

南區:嘉義(含)以南,包含花東地區。

 

六、參賽球隊的義務

各球隊需繳交新台幣四萬元會費。(早鳥專案:球隊於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報

名繳費者可享會費三萬元)。

每場比賽每位選手需繳交各場次擊球費,以及$500元報名費。

各球隊的領隊、教練和選手有接受由大會所安排媒體的採訪義務。

各球隊必須按時參加大會所安排的各項正式活動,並在參加活動時統一着裝。

 

六、參賽球隊的權益

球隊冠軍獎金50萬、亞軍15萬、季軍5萬。

冠軍球隊可獲年度獎盃保存一年(國家工藝大師許朝宗陶藝作品)

各球隊若由企業冠名,將提供專題報導於博斯高球播出。


MAGT冠中冠積分榜

MAGT冠中冠積分榜
排名姓名全年總積分
1余兆湧03月12日 山溪地站冠軍
2賴榮凱03月27日 東方之星站冠軍
3劉正源04月16日 松柏嶺站冠軍
4簡志遠04月23日 斑芝花站冠軍
5劉恆毓05月07日 幸福站冠軍